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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加入时间:2014/03/23 18:45:49 | 访问量:2389|来源:admin

       为了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财经纪律规范学校的收支行为;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收支预算。每年春节开学和秋季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添置及大型活动经费,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再按审批权限审批报销,
       3、每年的开支,原则上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二、审批制度
       1、学校财务由校长主管,由一名副校长分管。下设总务处,由总务处主任、会计、出纳、保管等人员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工作分事业财务和创收财务两块,其中创收财务包括食堂、商场、拓展训练基地、校办工厂、实训工场等。
       3、严格经费的启动申报及审批手续:500元以下的预内经费申报审批至财经副校长止,500元以上的预内经费申报审批至校长止(3000元以下用借款单,3000元以上使用经费使用申报单);所有预外经费的启动均须填写经费使用申报单(如为工程项目填写项目申报表)全流程审批;大宗金额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集体讨论后由校长审批,重大建设项目由教代会集体讨论后由校长审批。合同变更和超申报金额必须先报财经副校长、校长同意。
       4、学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首先要办理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等签字手续,然后把和经济业务相关的所有凭证如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工程决算书、验收报告书、购物清单等原始资料附在原始凭证后报审核人审核,手续不全的票据财务人员有权拒收,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否则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5、事业财务的管理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负责其管理工作,财务处理的流程为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校长→总务主任→财务副校长→校长,特殊情况须先电话联系认可。
       6、创收单位如实行集体管理或责任承包,由校长室委派会计、出纳、保管,创收单位负责人无权随意变换,如属整体承包则有权变换。
       7、创收线的固定添置等列事业支出的项目按事业财务管理流程管理。创收线内部经营活动的财务管理流程为: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主管校长;凡5000元以上的采购必须报工会参与,米、煤、油及其他10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校长终审。
       8、创收收入按相关规定交行政帐作事业收入。
       9、违反财务纪律,其经办人和审批人负相应的纪律与至法律责任。
       注意:
       (1)凡大型项目要有合同书工程项目需附审计部门的工程决算书和验收证明。
       (2)凡大型活动及预外添置需事前做好相关预算。
       (3)凡合同类报销需纪检书记签字。
       (4)凡添置类报销需保管员签字。
       (5)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年终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查明原因、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人员变动时进行清理,丢失、损失、照价赔偿。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变卖,原价值在500元以内由后勤科把关,500-1000元由分管校长把关,超过1000元,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和变卖,费用收入到财务科办理入帐手续。
       4、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主管科长和校长同意。持借条签字后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5、教职工住宿的公用部分,由后勤科统一规划。

       四、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小组,成员由工会选举确定。
       2、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帐目。
       3、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五、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年中,年未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向教代会通报。
       2、专项审计。根据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的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

       六、财务公开制度
       为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另财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2009年9月1日执行,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的地方,以上级精神为准。凡从出纳处借支现金办公事原则上一个星期内办理销欠手续。凡教职员工一律不得私借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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