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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社会培训管理制度

加入时间:2014/03/23 18:49:15 | 访问量:1100|来源:admin

      为了保证各类社会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培训质量,现就培训过程中的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对培训工作人员的要求
      1.根据发展处制定的培训目标计划,作好本期培训教学计划(个别专业确定教材版本),认真备课,写好教案。
      2.提前十分钟到达培训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遇急事无法上课须提前三天通知发展处,以便作好调整事宜。
      3.必须按规定课时上足培训课,不得随意缩短课时。
      4.上课时不得接听手机,不得随意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5.耐心执教,认真辅导,对待学员要态度和蔼,要充分尊重学员。
      6.按规定协助做好对学员的考试考级工作,培训结束后,将备课笔记,学员出勤记录等资料交发展处留档。
      7.处理好偶发事件,注意自身形象,维护学校声誉。

      二、对学员的要求
      1.学员培训期间严肃作息时间,上课实行点到制,学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视作旷课,旷课节数达到培训总节数的25%,或请假节数达到总培训节数的35%者,本次培训无效,不得参加培训后的证书考核和推荐就业。
      2.学员进入课堂,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讲究卫生,情绪饱满。上课时必须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相关笔记,严禁吸烟,手机一律换到振动,有急事请到教室外接听、拔打电话。
      3.教师进行实践操作演示时,学员要认真观察,不得乱挤和喧哗,在实习教师指定的工位上进行操作练习,不得串岗或擅离工位。
      4.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如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实习老师,不准擅自拆装,离开工位应停关相应设备,并切断电源。
      5.尊重他人,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实习材料。
      6.在校食宿的学员须遵守学校的相关规